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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师评学及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12-05 浏览量:10

学院(部)

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,为全面评估教师授课质量,持续提升教学水平,根据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师评学制度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城理教质〔20248号)、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实施细则(20254月制定)》(城理教质〔20251号)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学校组织开展期末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学和评教时间

2025121308:002025122123:00

二、参评对象

1.教师: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授课教师;

2.学生:全体在校学生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(部)需高度重视,统筹组织本学院(部)教师评学、学生评教,确保全员参与、应评尽评;

2.参评教师与参评学生都须秉持客观、公平、公正原则开展评学评教,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。

3.学生须按时完成评教,方可查阅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;

4.评教评学需按对应对象开展:教师对所带教学班进行评学,学生对授课教师进行评教(项目式分组教学课程,学生仅需评价所参与项目的指导教师,其它项目指导教师评教问卷点击“忽略”即可)。

四、操作方法

评价期间,师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系统完成评教评学:

1.网络端登录:直接访问我校“教学质量管理平台”(网址:https://sc.gcut.edu.cn/home/),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,按页面提示完成操作;

2.APP端登录:下载“华广智慧校园APP,登录后进入评教评学专属模块操作。具体操作步骤、流程及注意事项,详见《教师评学操作指引》(附件1)和《学生评教操作指引》(附件2),请师生务必仔细阅读指引后开展操作,确保顺利完成评价。

联系人:蒋老师,联系电话:36903029


附件:1.教师评学操作指引

2.学生评教操作指引



教学质量管理处

2025124


附件1:教师网上评学操作指引.pdf附件2: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引.pdf